【导语】:2023宝鸡市创业者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与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不同,详细信息见正文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和期限
1、创业者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2、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2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3、小微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创业担保贷款的利息
1、个人借款人、合伙创业借款人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LPR(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50BP(基点)。其中原贫困地区(太白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扶风县)上浮不超过250BP(基点)。
2023年7月—12月底,新发放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个人承担的利息部分由省财政给予贴息。
2、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参照贷款合同签订日LPR执行,允许在LPR的基础上上浮,其最高上限参照个人贷款利率上限。
各级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联系电话
金台区:3153804 渭滨区:3630832 陈仓区:6236823
凤翔县:7212817 岐山县:8212563 扶风县:5228123
眉 县:5541597 千阳县:4241837 陇 县:4608254
凤 县:4764925 太白县:4951268 麟游县:7963240
宝鸡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65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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