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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居民医保起付线及报销比例
2024-01-18 11:16【我要纠错】

【导语】:宝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报销比例为80%;一级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0元,报销比例为90%,详见本文!

  2024宝鸡居民医保医保待遇

  (一)住院待遇

  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报销比例为65%;

  二级医疗机构600元,报销比例为80%;

  一级医疗机构(含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报销比例为90%;

  学生儿童、大学生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为: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报销比例为90%;

  二级医疗机构400元,报销比例为78%;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报销比例为62%。

  城乡居民长期在异地居住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乡居民及在异地务工的城乡居民、随其生活的学生儿童,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在登记备案就医地住院起付线标准为一级医院400元,二级800元,三级2000元,报销比例执行宝鸡市域内定点医院报销比例。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和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在异地定点医院住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为城乡居民2700元,学生儿童、大学生1400元,报销比例为60%。

  (二)门诊待遇

  门诊统筹费在宝鸡市内所有一级公立医院和村卫生室均可享受报销。门诊“两病”和慢特病随认定随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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