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本地宝 > 办事指南 > 宝鸡社保 > 社会补贴 > 宝鸡低保家庭成员名下财产有什么规定
宝鸡低保家庭成员名下财产有什么规定
2023-11-27 19:36【我要纠错】

【导语】:申请低保时,家庭成员名下财产条件为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不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详见正文

  申请低保时,对家庭成员名下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答:家庭成员名下财产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不高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②城市居民家庭不能拥有两套以上商品房(含两套,且每套面积均超过90平方米或均为贷款购房);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宅基地后,不能拥有商品房(仅拥有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除外)。同时,城乡居民家庭均不能拥有别墅;拥有宝鸡辖区以外的商品房,面积必须在90平方米以内,且购房时每平方米价格未超过户籍所在地同期商品房均价。

  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机动车辆价值在当地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倍(含)以下,且能提供有效票据(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二轮摩托车,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低档农用车除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非共同生活成员名下机动车辆价值在当地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含)以下,且能提供有效票据。

  ④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拥有工程机械(指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破碎锤、搅拌机等)以及大型农机具(指10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收割机、播种机、旋耕机、粉碎机等),以提供的原始票据为准。

  ⑤家庭未新购贵重首饰、高端非生活或生活用品等,未高标准装修住房,未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购买汽车等。

  ⑥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拥有企业、注册公司或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性门面、店铺(因脱贫攻坚期间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除外)。

手机访问 宝鸡本地宝首页

  • 宝鸡太白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是多少

    太白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为农村低收入标准为8946元/人·年、城市低收入标准为993元/人·月。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流程

    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严格按照“户主申请—镇(社区)初审—信息核对—民主评议—镇政府认定—录入系统的流程。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城乡低保的1.5倍等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政策

    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城乡低保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申请享受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农村低保范围

    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农村低保档差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低保按年人均收入划分为:A类(0—1000元/人·年)、B类(1001—2500元/人·年)、C类(2501—5964元/人·年)三个档差

  • 宝鸡太白县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低保?

    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 宝鸡太白县农村低保申请材料有哪些

    宝鸡太白县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政策

    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太白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964元/人·年采取档差补助,电价补贴为5元/户·月,冬季取暖补贴为500元/户·年

  • 宝鸡低保扶持对象有哪些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