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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申请条件
2023-11-28 14:24【我要纠错】

【导语】: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条件

  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为5964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为662元/人·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宝民发〔2022〕23号),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缺一不可。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964元/人·年采取档差补助,电价补贴为5元/户·月,冬季取暖补贴为500元/户·年;城市保障标准为662元/人·月,采取差额补助,电价补贴为5元/户·月,冬季取暖补贴为1200元/户·年,并对城乡4类人群实行分类施保政策: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8周岁(不含)以下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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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鸡太白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是多少

    太白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为农村低收入标准为8946元/人·年、城市低收入标准为993元/人·月。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流程

    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严格按照“户主申请—镇(社区)初审—信息核对—民主评议—镇政府认定—录入系统的流程。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城乡低保的1.5倍等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政策

    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收入认定标准城乡低保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申请享受太白县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农村低保范围

    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农村低保档差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低保按年人均收入划分为:A类(0—1000元/人·年)、B类(1001—2500元/人·年)、C类(2501—5964元/人·年)三个档差

  • 宝鸡太白县哪些特殊情况可以申请低保?

    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按程序审核审批后,可以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 宝鸡太白县农村低保申请材料有哪些

    宝鸡太白县申请农村低保需提交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低保政策

    凡拥有太白县户籍并长期居住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县低保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太白县城乡居民低保政策。

  • 2023宝鸡太白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太白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964元/人·年采取档差补助,电价补贴为5元/户·月,冬季取暖补贴为500元/户·年

  • 宝鸡低保扶持对象有哪些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 宝鸡低保户一个月补贴多少钱

    宝鸡市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662元/人·月,实行补差发放;农村低保标准统一提高到5964元/人·年,实行分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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