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宝鸡公积金贷款根据不同房屋种类所需材料不同,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需要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票据。具体内容见正文。
宝鸡公积金贷款需要携带购房买卖合同。
根据贷款种类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一)购买普通新建商品住房
1.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首付款票据;
(二)购买普通再交易住房
1.真实、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2.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3.购房首付款凭证。
同时卖方应提供:
1.居民身份证(含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
2.拟出售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3.卖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同意转让房产的决议等书面文件。
(三)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原个人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借款合同》《贷款抵押合同》、贷款凭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
2.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剩余住房贷款证明。
(四)购买单位集资房
1.房屋买卖合同;
2.购房首付款票据;
3.集资建房单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的《集资建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证担保暨合作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