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下半年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招聘人员619名,详细招聘岗位见正文。
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人员619名
2023年下半年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点击下载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2日到2005年12月11日期间),硕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12日到2005年12月11日期间),博士研究生应聘者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12日到2005年12月11日期间)。具有中级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其中,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生专业目录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非2024届应届毕业生应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资格证件需于2023年12月12日前取得(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3年下半年宝鸡市市直公立医院医药卫生类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县及县以下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