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宝鸡扶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特殊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给与笔试成绩加分,具体笔试加分政策见正文。
笔试成绩加分
①在扶风县城镇社区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止笔试之日)的现有社区“两委”成员和服务站公益性岗位人员,且报考扶风县内社区的加10分;
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加10分;
③依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2012第163号令),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加分;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此类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同时符合以上三类加分条件的,只按分值最高的单项加分,不得累加。
笔试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下载并填报《2023年扶风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1)。其中符合第①项条件的还应提交《2023年扶风县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分证明》(附件2)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符合第②项条件的提交《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第③项条件的须持本人退伍证、市县安置部门对其自主就业身份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供立功证书和立功奖励登记表复印件;退伍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11月20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带有效证明材料交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审,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扶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确定。